中共茂名市委党校新校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补充公告
中共茂名市委党校新校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改公告
(第**号)
招标项目编号:JG****-****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中共茂名市委党校新校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项目于****年3月**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更改与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节、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投标保证金要求, 原文:1.电子保函的形式。投标人通过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投标及合同履约监管系统的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登录地址http://**0.**.**.**2:****/)点击“便民服务”申请保函,投标人自主选择开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且必须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出函成功,否则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注:申请成功后,将带有底纹和可验证二维码的电子保函下载打印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现修改为:1.电子保函的形式。投标人通过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投标及合同履约监管系统的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登录地址http://**0.**.**.**2:****/)点击“便民服务”申请保函,投标人自主选择开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且必须于****年 4月 9日 **时 0分前出函成功,否则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注:申请成功后,将带有底纹和可验证二维码的电子保函下载打印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其他内容不变。
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更改澄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更改澄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更改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茂名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