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某单位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3号荣科大厦**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VGBHBB-F****
项目名称:上海某单位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满足最高**0人培训、教育、住宿、就餐的设施和适应不同培训要求的场地(如泥地、草地、水泥地等)和器械、设备等,并提供最高**0人同时就餐服务。投标最高限价:**0(元/人/天)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招标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招标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4未被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招标网(www.plap.mil.cn)军队招标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招标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4.5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3号荣科大厦**楼
方式:6.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年 3 月 ** 日至****年 4 月 2 日,每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在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3号荣科大厦**楼提供将如下加盖公章的纸质资料,填写登记表缴纳工本费后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售后不退。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3号荣科大厦**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监督电话
- 电话:**********8
- 注意:投诉应当有投诉人签名(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以及明确的书面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投诉人如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将予以驳回,并依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顾老师 **********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3号荣科大厦**楼
联系方式:李佳之**********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之
电 话: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