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值上下不一致,现予以更正: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分)
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地质类或岩土工程或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得0.5分(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更正为: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分)
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地质类或岩土工程或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得1分(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本次变更内容属于实质性变更,但在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内,故不作延期处理。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贵阳市南明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