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便携录播及AI常态化互动录播建设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移动便携录播及AI常态化互动录播建设设备采购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移动录播主机 | 5 | 台 |
2 | 无线云台摄像机 | ** | 台 |
3 | 摄像机支架 | ** | 台 |
4 | 无线话筒 | 5 | 套 |
5 | 移动录播箱 | 5 | 台 |
6 | 导播系统 | 5 | 套 |
7 | 互动系统 | 5 | 套 |
8 | 视频处理系统 | 5 | 套 |
9 | 云台摄像机图像处理系统 | ** | 套 |
** | 无线AP | ** | 个 |
** | 8口POE交换机 | 5 | 台 |
** | 无线控制器授权 | 1 | 套 |
合计 | ** | |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取消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U盘内应为设有密码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压缩文件,储存介质需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报价解密:供应商自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承担相应后果。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