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理科技创新中心勘察设计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广东地理科技创新中心勘察设计
补充公告
广东地理科技创新中心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于****年3月**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招标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第1条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广东地理科技创新中心勘察设计已由 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本招标项目广东地理科技创新中心勘察设计已由 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 | 招标公告第2.3条 | 工程范围:总用地范围约**,**2平方米,楼高8层,可建设地上建筑总面积约**,**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创新中心大楼,主要包括科研办公区域、学术交流空间、研发辅助空间、多功能馆、产学研基地等功能区。 | 工程范围:总用地范围**,**2平方米,计划新建一栋科研大楼,可建设地上建筑面积约**,**3平方米。本工程建筑限高为**米,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四等水准测量,最大单体计容建筑面积约**,**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创新中心大楼,主要包括科研办公区域、学术交流空间、研发辅助空间、多功能馆、产学研基地等功能区。 |
3 | 招标公告第2.6条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4 | 招标公告第3.2条第(2)点 |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
5 | 招标公告第8.5条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 联系人:岑工 电话:**********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0号大院广州地理研究所**6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 联系人:岑工 电话:**********8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0号大院广州地理研究所**6 |
6 | 招标公告第9条联系方式 | 招标人: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 联系人:岑工 联系电话:**********0 | 招标人: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 联系人:岑工 联系电话:**********8 |
二、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招标人 | 名称: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 地址:岑工 联系人:**********0 电话: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0号大院广州地理研究所**6 | 名称: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 地址:岑工 联系人:**********8 电话: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0号大院广州地理研究所**6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资金,**0% | 自筹资金,**0%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失败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后,重新组织招标。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或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后,重新组织招标。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4.1款第(**)、(**)、(**)点 | (**)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 (**)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 | 删除 |
5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附表一《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评分表(现文)》。 |
6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第1.2.1款第(**)点 | (**)企业荣誉证明材料:诚信证书(如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证明文件(如有)。 | (**)企业荣誉证明材料:“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证明文件(如有)。 |
7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八格式八: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及主要人员简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及主要人员简历表(现文)》。 |
三、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活动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工程交易活动安排为准。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1、《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评分表(现文)》
2、《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及主要人员简历表(现文)》
招标人: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
日 期:****年3月**日
附件一: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评分表(现文)
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评分表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内容 | 得分 |
一 | 企业业绩 | 4 | 设计业绩(4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设计方)自****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项目总投资≥****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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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企业获奖情况 | 6 | 1、设计获奖(6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设计方)自****年1月1日至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获奖情况。 (1)获得国家级设计奖项,每项得1.5分,最高得6分; (2)获得省级设计奖项,每项得0.5分,最高得3分; (3)获得市级(含副省级)设计奖项,每项得0.**分,最多得1分。 注:以上奖项合计最高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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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企业信誉情况 | 6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设计方)截止****(须含****)年度获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1)连续5年或以上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6分; (2)连续3-4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4分; (3)连续1-2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2分; (4)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得分。 注:本小项最高得6分。所提供的纳税信用称号至少须包含****年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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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 | 4 | 1、项目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 (1)具有房建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具有房建类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2)自****年1月1日至今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并完成过项目总投资≥****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注:上述2项合计最高得1.5分。 2、各专业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除勘察专业负责人指勘察方,其余专业负责人均指设计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健全,在满足附表1《项目管理机构基本人员要求表》要求机构人员的基础上,对下列人员进行评分: (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房建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0.3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房建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的,得0.3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3)风景园林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4)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勘察类(或岩土类)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勘察类(或岩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分;具有勘察类(或岩土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5)设备专业负责人:具有房建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的,得0.3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注:上述5项合计最高得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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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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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设计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
(2)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载明的时间为准。项目总投资证明文件:合同中有列明的可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供列明总投资金额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作为证明文件。
(3)同一项目包含设计和勘察,如分别满足相应要求的,既可以计算一项设计业绩,也可以计算一项勘察业绩。
(4)上述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2、设计获奖要求:
(1)设计奖项是指:国家级设计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奖项指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科学技术奖;市级(含副省级)奖项指由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含副省)科学技术奖。
(2)对同一工程项目按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项只计取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取。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
(3)获奖业绩须同时提供项目获奖证书和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文件。
(4)其他非房建类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港航、冶金、装修、QC、市政等项目)奖项不参与计分。
(5)上述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3、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以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须提供在上述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时间以税务局官网公布的获奖年度(评价年度)为准,否则不得分。
4、项目负责人要求:
(1)需提供拟派人员的职称证、最近一个月(****年2月)投标人单位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若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由设计方提供。
(2)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如果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均不能证明本项目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该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即没有显示相关人员姓名及职务,必须另行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证明。项目总投资证明文件:合同中有列明的可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供列明总投资金额的《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作为证明文件。
(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5、各专业负责人要求:
所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近一个月(****年2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电子印章,否则不计分。所有人员均不得兼任,否则兼任人员不计分。
6、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7、以上所附证件证书及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含网页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截图或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附表1:
《项目管理机构基本人员要求表》
在本项目任职 | 人数 | 基本要求 | 备注 |
勘察设计人员要求 | |||
设计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
设计技术负责人 | 1 | 单位在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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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负责人 | 1 | 单位在册人员,具有房建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1 | 单位在册人员,具有房建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
风景园林专业负责人 | 1 | 单位在册人员,具有园林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 |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
设备专业负责人 | 1 | 单位在册人员,具有房建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
造价专业负责人 | 1 | 单位在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
勘察项目负责人 | 1 | 单位在册人员,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方提供 |
勘察技术负责人 | 1 | 单位在册人员,工程勘察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方提供 |
报告编写人员 | 1 | 单位在册人员 |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方提供 |
地质编录 | 1 | 单位在册人员 |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方提供 |
测量员 | 1 | 单位在册人员 |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方提供 |
安全员 | 1 | 单位在册人员 |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方提供 |
以上人员均要求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注册类人员需提供注册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及近一个月(****年2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附件二: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及主要人员简历表(现文)
格式八: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及主要人员简历表
本项目拟投入的团队人员基本情况表
专业分工 | 姓 名 | 年龄 | 基本要求 | 参与的项目 | |
人数 | 职务、执业资格、专业职称 | ||||
项目负责人 (负责项目的勘察和设计两大团队与甲方的对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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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团队人员 | |||||
勘察团队 | |||||
勘察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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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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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写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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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编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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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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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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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团队 | |||||
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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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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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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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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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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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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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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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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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列出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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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 职称专业 |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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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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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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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绩 | 时间 | 职务 | 项目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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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管理机构基本人员要求表》所列的项目负责人和勘察项目负责人填写本表,并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