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颍泉区肉牛养殖示范场(点)建设项目四标段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颍泉区肉牛养殖示范场(点)建设项目四标段
二、项目编号: FY****GC****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3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综合评审表投标报价中一、确定评标基准值 C(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方法二 :(1)有效投标人数在 5 家及以下的,由低到高第? 1、□2 名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值 C;(2)有效投标人数大于 5 家不足 ** 家的,确定评标基准值 C:C=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1-D%)。D 值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D 值抽取范围(至少五个数字)为?0.5、?1、? 1.5、?2、? 2.5、□3、□ 3.5、□4、□ 4.5、□5、□ 5.5、□6、□ 6.5、□7、□ 7.5、□8、□ 8.5、□9、□ 9.5、□**;(3)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 ** 家且不足 ** 家的,采用两次平均确定评标基准值。其计算方法为:有效的投标报价进行第一次算术平均,第一次平均值以下的投标报价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第二次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 C;(4)有效投标人数大于等于 ** 家,按报价由低到高去掉 N 个报价,其余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值 C。N=有效投标人家数*F%。F 值为□**、□**、?**、□**、□**、□**。N 取整数,小数点部分四舍五入。如去掉的投标报价中有相同的,视为一个报价。如通过以上方式无法产生评标基准值 C,取有效投标人报价最低的作为评标基准值。修改为:“方法二 :取有效投标人报价最低的作为评标基准值”。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