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萧王庙街道泉溪江上游小流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奉化区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萧王庙街道泉溪江上游小流域)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批准文号:奉发改投〔****〕**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萧王庙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萧王庙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奉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工程综合治理长度3.**9千米,其中新建堤防护岸长度1.**8千米,新建堤防挡墙护脚1.**2千米,拦水堰改造**座,节点提升改造4处,堤顶道路等硬化****平方米,沿线护岸边坡整理及2座古桥修缮重建等。
建设地点:工程主要位于萧王庙街道袁家岙村和棠岙村,包括泉溪江上游的袁家岙段和棠岙段及支流东江溪三个部分。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招标控制价:********元
计划工期:**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水利建设、景观绿化、仿古建筑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奉化区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萧王庙街道泉溪江上游小流域)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gbweb/login)。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无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萧王庙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萧王庙街道峰岭路南路6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奉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滕明楼B幢办公用房****-****室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5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