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阜南县技工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阜南县技工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
二、项目编号: FY****GC****
三、首次发布时间: **** 年 ** 月 ** 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现更正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现更正为: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在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或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天内。3、请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补充清单。
招标人(签章)
日期: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