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洪蓝街道天生桥社区标准化菜地建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9号天生悦居广场A幢**3室(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 4 年0 4 月 ** 日**点**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 号:JSZC-******-ZDJS-C****-****
项目名称:洪蓝街道天生桥社区标准化菜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0 万元
最高限价:**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洪蓝街道天生桥社区标准化菜地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 期: **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年0 9 月至**2 4 年0 2 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 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 、 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时间:**2 4 年0 3 月 ** 日至**2 4 年0 4 月 ** 日,每天上午 9:**至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9号天生悦居广场A幢**3室
方式: 1)邮箱报名: 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 dywx****1@**3.com )。
2 ) 报名材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 介绍信( 需留手机号码及固定电话 ) 加盖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四 、 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 4 年0 4 月 ** 日**点**分(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 4 年0 4 月 ** 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9号天生悦居广场A幢**2室 。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 0 4 月 ** 日 ** 点** 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9号天生悦居广场A幢** 2 室 。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本磋商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和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和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统一组织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踏勘现场并现场答疑,时间:**2 4 年0 4 月 ** 日上午**:**,地点:南京市溧水区 洪蓝街道天生桥社区 ,联系 人: 陈 工**********8。供应 商应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踏勘,以便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准确编制报价。如供应商因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到。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单独提供投标授权代表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年2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社保中心出具的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
联系方式: 陈 工
联系电话: **********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9号天生悦居广场A幢**3室
联 系 人: 周工
联系电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