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年度工程设计 招标 已由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资金 企业 自筹 ,招标人为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服 务内容: 通过本次公开招标,选取 3 家 设计单位 , 为 长春市供热(集团) 有限公司 ****-****年度 提供 设计服务, 包 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可研编制等相关服务 。
2. 2 项 目地点: 长春市 ;
2. 3 服务期 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2. 4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 人 须 是 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同时具有设计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等编制经验 ; 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
3.2 投标 人 须 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 市政行业( 热力工程 )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建筑行业 ( 建筑工程 ) 乙级及以上 资质 。
3. 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
3.4近年(****年-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
3.5 近三年 (****年-****年)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 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提供 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
3.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9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及地点 : 请于 ** 2 4 年 3 月 ** 日至 ** ** 年 4 月 2日 (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 除外 ), 将下列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后汇总在一个PDF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 箱 jltczbccb@**6.com 获取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 :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
5 . 2 招标文件售价 5 ** 元/套,售后不退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 4 年 4 月 ** 日 9 时 ** 分 ,地点为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 东行**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 从东门进入)第 二 开标室 。
6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原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
8.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号
联系人:徐婉婷
电 话:****-********
7.2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彩宇大街川渝泓泰国际-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
联系人:王宇墨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