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受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智慧庭审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智慧庭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1.项目编号:JSZC-******-JZCG-G****-****
2.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智慧庭审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万元。
5.采购需求(简介):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智慧庭审设备采购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7、质量标准: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
8、免费质保期:一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年**月**日
2.地点:“苏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1.采购人信息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