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G**5天长市秦栏街道至芦龙段安全提升工程(K**9+**4-K**5+**0)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年G**5天长市秦栏街道至芦龙段安全提升工程(K**9+**4-K**5+**0)”(项目编号:cztcgc******-**5)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1、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或公路养护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现调整为“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安全设施)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3.4.4条
3.4.4 |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在投标中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 4、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 |
现调整为
3.4.4 |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注: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文件的制作,故不更改开标时间。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及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天长市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巧玲
联系方式:****-******1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俊
电话:****-******8、**********7
日期:****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