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碛低值回收物循环利用基地项目已纳入重庆市市级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规划,依据渝发改外资 〔2 **1 〕 **6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1 建设地点:渝北洛碛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低值回收物循环利用基地,本项目处理对象为废塑料、废纺及废玻璃,废旧塑料主要成分为PE(聚乙烯塑料)、PP(聚丙烯塑料)。建设规模规划为可回收物处理能力**0t/d,包括废塑料处理**0t/d、废玻璃处理**t/d、废纺处理**t/d。
2.3 项目总投资约****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 万元;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费合同估算金额约 **0 万元。
2.4 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 洛碛低值回收物循环利用基地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技术经济指标的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编制)、工艺包设计、技术标书编制(含招标图);
(2)服务范围:主要有配合招标人完成方案、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办理,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2.5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总工期日**历天。其中总图布置设计**日历天,方案设计**日历天,初步设计**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甲级资质,且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 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含 2 家);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 否决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号高科总部广场K栋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人: | 袁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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