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垫江县十路小流域 ( 项目名称 )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垫江发改委发【****】**1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市级配套资金、业主自筹 (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 项目法人 为 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实施区域在太平镇境内 。
2.2 招标范围 : 坡改梯3.**hm? , 村道路白改黑提质2.0km;生态护岸0.6km;引水工程管线1.8km,院落人居环境提质5处,景观节点4个,流域碑1座,封禁碑1座,宣传牌1个,标识牌6个。 具体以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设计说明、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所示范围的工程内容 以及 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 万 元 ( 总投资 )
2. 4 工期要求:工期为 **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 个月 。
2. 5 标段划分(如有): /
2. 6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四川政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垫江县太平镇牡丹路**1号 | 地址: | 泸县云锦镇老街**号 |
联系人: | 周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5 | 联系电话: | **********4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