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明月住宅小区配电工程(永久配电工程)(二次招标)
补充通知一
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关于“双溪明月住宅小区配电工程(永久配电工程)(二次招标)”招标编号:E******************5招标有关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项目“双溪明月住宅小区配电工程(永久配电工程)”投标保证金未退还的可以沿用,视为满足“双溪明月住宅小区配电工程(永久配电工程)(二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补充通知一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5)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一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一执行。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城投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 0 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