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沙麓山城市资源投资有限公司金洲大道加油站、汇智路西加油站、汇智路东加油站项目施工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现对投标人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只有三个加油站图纸,没有清单,是我们自己编制清单吗?
答复:工程量清单与投标邀请书已于****年3月**日在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同步发布,请投标人在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如有疑问,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软件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软件公司:****-********
二、 澄清事项: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点“合同工期”明确为:“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确定,金洲大道加油站及汇智路东加油站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为 **0日,并于****年 7 月 ** 日前完成相关验收、运营手续及证照办理,达到运营条件。汇智路西加油站工期约定为****年9月**日前完成所有建设并完成相关验收、运营手续及证照办理,达到运营条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投标有效期”明确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天(日历天)”;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第“1”点第“(3)”项明确为“接受承诺,适用于所有投标人”。
本次澄清答疑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澄清答疑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内容为准。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长沙麓山城市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