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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部吾悦广场电力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E****************(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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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部吾悦广场电力配套工程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0%,招标人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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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项目自**0kV马山站出线,沿经一路向北敷设电缆至创业路北侧,再沿创业路向西敷设电缆至海兴路西侧,再沿海兴路向北敷设电缆至航天路南侧,利用原有电缆隧道敷设电缆;再沿航天路在原电缆管线路径上向西敷设电缆至海天路东侧,原管线傍管4根;从海天路与航天路路口东北角处原有工井向西新建4×4+1管线至悦海路西侧,再沿悦海路向北新建4×4+1管线至科技大道南侧,再沿科技大道向西新建4×4+1管线至吾悦广场,利用新建管线敷设电缆至吾悦广场地块;在吾悦广场地块新建一台环网柜;自**0kV马山站新建1路**芯光缆至吾悦广场地块,光缆与**0kV马山站出线电缆同路径。
- 2.2 建设规模:项目自**0kV马山站出线,沿经一路向北敷设电缆至创业路北侧,再沿创业路向西敷设电缆至海兴路西侧,再沿海兴路向北敷设电缆至航天路南侧,利用原有电缆隧道敷设电缆;再沿航天路在原电缆管线路径上向西敷设电缆至海天路东侧,原管线傍管4根;从海天路与航天路路口东北角处原有工井向西新建4×4+1管线至悦海路西侧,再沿悦海路向北新建4×4+1管线至科技大道南侧,再沿科技大道向西新建4×4+1管线至吾悦广场,利用新建管线敷设电缆至吾悦广场地块;在吾悦广场地块新建一台环网柜;自**0kV马山站新建1路**芯光缆至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开工令之日起至****年6月**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通电完毕。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吾悦广场电力配套工程施工,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 2.6 工程路径:自**0kV马山站新出1回**kV线路,沿经一路向北敷设电缆至创业路北侧,再沿创业路向西敷设电缆至海兴路西侧,再沿海兴路向北敷设电缆至航天路南侧,利用原有电缆隧道敷设电缆;再沿航天路在原电缆管线路径上向西敷设电缆至海天路东侧,原管线傍管4根;从海天路与航天路路口东北角处原有工井向西新建4×4+1管线至悦海路西侧,再沿悦海路向北新建4×4+1管线至科技大道南侧,再沿科技大道向西新建4×4+1管线至吾悦广场,利用新建管线敷设电缆至吾悦广场地块。在吾悦广场地块新建一台环网柜。自**0kV马山站新建1路**芯光缆至吾悦广场地块,光缆与**0kV马山站出线电缆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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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组人员数量及任职条件按《烟台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烟建建管[****]9号)执行。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证,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要求。),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下列情形之一:①有在建工程、②有已中标未开工工程、③有已签订合同未开工工程、④有已列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工程(已完工尚未竣工验收但已交付使用的不在此列)】;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发生变更或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注册建造师数量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申请1 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企业,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系统,在开标现场公示。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行业。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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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 **:**(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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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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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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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其他
- 7.1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市域内远程异地评标。
- 7.2 异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薇电 话:****-******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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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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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部 招标代理: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号 地址:烟台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车轮 联系人:刘薇 电话:****-******0 电话:****-******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