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大茶泵站重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修改)文件(第**号)
项目编号:GC****(GM)XZ****
致各投标人: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于****年3月**日发布了高明区大茶泵站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针对投标人的疑问,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 **.4 质量保证金”作出澄清修改如下:
原: **.4 质量保证金 **.4.1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3%,在工程结算款中一次性扣留,或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保函形式依照专用条款4.2“履约担保”相关要求执行)。 | 修改为: **.4 质量保证金 **.4.1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3%,在工程结算款中一次性扣留,或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保函形式依照专用条款4.2“履约担保”相关要求执行)。 |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的内容与本答疑及澄清有矛盾的地方,以本答疑及澄清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均不变。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佛山市高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年3月**日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