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
各投标人:
“安庆海口长江公铁大桥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H0GC**A**G**0)”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问:建议招标文件所有业绩认定,认可同等规模的公路桥梁。海口跨江大桥上层公路桥面布置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下层中间为2线铁路,两侧为双向 4车道一级公路; 理由和依据:1、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2、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3、经核实,国内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且具有同等竞争力的设计单位不足三家。4、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大部分围绕公路桥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及评分业绩均不认可公路桥梁;而勘察负责人又认可公路桥梁业绩,业绩类型设定不统一。
答:安庆海口长江公铁大桥为主跨****米的公路、铁路多功能复合桥梁,鉴于大桥结构尺寸和刚度主要由列车荷载和行驶性能要求控制,本工程中铁路工程活载占总活载比重超过**%,铁路工程将是影响大桥结构尺寸、刚度的重要因素,同时,大桥上轨道几何形位对于列车行驶安全性、平稳性、舒适性影响重大,铁路工程对大桥线形要求较公路更为严格。为保证项目建成后顺利通过铁路轨道工程质量验收相关标准,取得国铁集团等相关部门的验收批复,设计建造本工程时均须按照铁路相关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及验收规范执行并兼顾公路相关标准,故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设置为公铁两用桥梁(或铁路桥梁)业绩。因勘察工作内容不需要区分桥梁的类型,故勘察负责人业绩设置为公铁两用桥梁(或铁路桥梁或公路桥梁)业绩。本项目的业绩设定符合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安庆市东部新城写字楼主楼C****市发改委铁路办
联系人:祝志强
联系方式:****-******6
招标人:安庆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庆市东部新城写字楼主楼B****市交通局规划管理科
联系人:牛奕
联系方式:****-******8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 **3 号五楼交易一部
联系人:唐娟
联系方式:****-******7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