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鹿角组团R分区截污干管工程已由重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资〔****〕**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地产集团,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重庆市地产集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巴南区鹿角组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巴南区南泉街道,起于鹿角组团R分区,向南接入界石污水处理厂。鹿角组团R标准分区截污干管全长约6.0公里(含顶管、架空管和明挖管道,顶管长度4.3公里),管径为DN**0-DN****。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4万元
2.4 招标范围:从委托人书面通知进场开始到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最终审计完成、缺陷责任期满所包含的所有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工作要求包括“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工作关系,监督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按期足额发放,确保工程如期建成,并达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0日历天)。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组织的结算审计(二审)完成、缺陷责任期(竣工后 ** 个月)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地产集团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天宫殿街道华园路**5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室 |
联系人: | 刘女士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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