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应县清宁公园照明灯饰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和路绿地世纪城一期北门A**8号商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SJP-****-G**3
项目名称:应县清宁公园照明灯饰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施工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工程地点:应县清宁公园
工期:**天
合同履行期限:**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和路绿地世纪城一期北门A**8号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和路绿地世纪城一期北门A**8号商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单位获取公开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提供仅作为报名要求,不作为报名单位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有效的: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合法的且在有效期内);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书;
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投标人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6、社会信用体系查询(报名期限内):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查询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注: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以供查验,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县城市绿化服务中心
地址:应县金城镇四环路南清宁公园内
联系方式:袁先生、**********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同市晶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和路绿地世纪城一期北门A**8号商铺
联系方式:张叶青、**********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叶青
电 话: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