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题编号(WTBH******):招标代理和业主操控指定中标单位,从而达到操控某一间公司中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骗取中标就是串标,串标是一种投机行为,其根源是工程建设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的诚信缺失。这种存在不公平不公正,这种操作简直是在危害社会,望监督单位对这种投标公司之间存在围标串通投标的行为严查,进行处理,以免造成工程腐败。 (2)问题编号(WTBH******):本项目业主代表和招标收买社会评标专家,进行有标记的技术标打高分,从而指定中标单位中标,从而达到业主想要的目的,在利益驱动下,投标单位之间,甚至投标单位和招标单位之间结成的一种利益联盟。这种属于行贿行为,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二)新规定、新要求,明确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等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统一法律适用。望监督单位严查,从而达到有效监督!(3)问题编号(WTBH******):这次项目投标过程中可能存在业主单位给出相对应的金钱利益收买和串通代理单位,企图操控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共同拉高报价,后让代理单位提前串通好建筑公司达到高价入围,高价中标的目的!根据**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问题编号(WTBH******):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勾结投标单位私下运作,使用各种手段把功夫做足,招标单位在未进入招标程序前就已选定意向中标单位,然后再进入投标市场走过场,使招投标制度流于形式。 一些企业为寻找业务投入很大力量,为取得建设单位的企图高薪私下承诺,什么招儿都用,联络感情,百般应酬,其结果必然是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这样存在违法行为,希望监督单位起到监督作用,烦请监督单位介入检查清楚是否有这种行为。答:关于上述所提问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答复如下:本项目按照《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府〔 **** 〕** 号)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活动。关于以上提出的问题,请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和合法合理的事实依据,如涉及行贿受贿的问题,请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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