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樱花谷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答疑及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E******************2
各投标人:
我司受霞浦县人民政府松城街道办事处委托招标的霞浦县樱花谷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
1、问: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是否适用担保保函?
答:适用。
2、问:原文第二章第一节第** 点1.4.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能否同时兼任设计咨询负责人?
答:项目总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设计咨询负责人。
3、问:请明确招标文件中勘察项目负责人、勘察咨询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
答:应为同一人,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二)第二项第1条内容。
4、问:联合体成员的全资子公司(**0%控股)是否与母公司视为同一家公司?
答:联合体成员的全资子公司(**0%控股)与母公司可以视为同一家公司。联合体成员互为母子公司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应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资质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网页查询截图,股权比例为**0%的才能认定为全资子公司。②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
1、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附表第2.3.1条款工程勘察团队(8.5分)第1项原文“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本小项满分1.5分。”修改为:“勘察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本小项满分1.5分。”。
2、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5条投标保函、保险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其中原文:“密封要求:包封不做具体要求。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本项目不适用)或保证保险出具且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内容要求(如: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函额度等,具体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2-1、附件2-2,并将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本项目不适用)或保险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资格商务文件“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一并将保函或保险保单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做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密封要求:包封不做具体要求。”
3、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其中原文“1、工程勘察服务费(A1):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计取。暂按建设工程费用****7万元的0.5%估算取费,工程勘察服务费暂定**.**元。”修改为:“1、工程勘察服务费(A1):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 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计取。暂按建设工程费用****7万元的0.5%估算取费,工程勘察服务费暂定**.**万元。”
注:《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以本书面通知为准。代理单位联系人:姜工,联系电话:**********6。
招标人:霞浦县人民政府松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