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城区排涝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项目“清镇市城区排涝能力提升项目监理”,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评标办法正文部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第2.2.2.2商务标评分标准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0.0~**.0)
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0.0~4.0):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旧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得4分,缺项0分,本项满分4分。
备注: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根据上述要求提供对应证书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
现澄清为:
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0.0~4.0):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旧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土建)的得4分,缺项0分,本项满分4分。
备注: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根据上述要求提供对应证书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清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耘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