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保定文发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已实缴**0万元。股东及其出资额为:(1)河北旅投驿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占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为**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0万元;(2)保定文发数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占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为**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0万元;转让方保定文发数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不再对转让标的企业尚未缴足的认缴出资负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按标的企业《章程》规定,按比例履行出资义务。2、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河北产权市场报名则视为认同标的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3、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4、标的企业现有债权、债务以及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享有或承担。5、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6、本次转让标的备查资料包括《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项目相关材料。7、本次转让标的交割、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8、标的企业****年3月投资建设“花精灵”农文旅项目,该项目暂未取得政府相关批复文件。标的企业租赁莲池区韩庄乡田西良村土地,租期****年4月8日至****年4月7日,租赁面积**.**亩,租金总额**1,**0.**元,截至****年6月**日摊余金额**5,**7.**元;****年5月在租赁土地周围安装筛网**,**0.**元,截至****年6月**日摊余金额**,**7.**元;****年5月**日与河北林塘美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冠军驿站帐篷制作安装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5,**0.**元,于****年5月**日支付预付款**0,**0.**元,材料暂放厂家。后因涉及政府整体规划问题,项目暂停,该项目未来是否继续进行还是终止尚不确定。根据保定文发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和河北旅投驿达能源科技有根公司提供的《关于相关事项的说明及承诺》,如果后期政府有正式批文则项目继续进行,保定文发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再支付“冠军驿站帐篷”剩余款项;如果项目确需停止,“冠军驿站帐篷”材料会用于其他项目。9、****年标的企业装修复兴东路支点国际1号楼4层**2、**3室支出**0,**0.**元,但房屋实际承租人为保定文发人才科技有限公司;装修支点国际号1楼4层**1室支出**,**2.**元,但该房屋为河北旅投驿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定文发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注册地。保定文发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单位之间费用核算划分不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