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长市“三湖一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沂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标”修改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tcgc******-**7
致:各潜在投标人
“天长市“三湖一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沂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标”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修改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8.1款:“预付款保函(担保):承包人应在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担保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相同。”现更正为“预付款保函(担保):”。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均无修改,本次修改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天长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天长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