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永丰镇三元村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澄清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因原发布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部分内容有调整,现对“天长市****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永丰镇三元村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编号cztcgc******-**5)”的内容做出如下澄清:
1、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合同估算价约****万元”现修改为:“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2、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现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保证金收取■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现修改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最高投标限价
■有,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其中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元)应当包括总价、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性费用和税金。
发布时间:****年3月** 日**时前。
现修改为:■有,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其中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元)应当包括总价、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性费用和税金。
发布时间:****年3月** 日**时前。
5、“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0元”现修改为:“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0元”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以最后发布的澄清答疑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天长市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长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天长市永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经理、刘主任
联系方式:****-******2、****-******7
代理机构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先国、章瑾
电话:****-********、**********1
日期:****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