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化迁建项目一期工程 (下称“迁建项目”) 已由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备案证 ( 项目代码:****-******-**-**-******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EPC工程总承包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化迁建项目一期 工程 铝塑包装机生产线(片剂) (下称“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巴南区界石组团D分区D7-1/**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次需购买的铝塑包装机生产线(片剂)主要用于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化迁建项目一期工程综合固体制剂车间生产使用。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1 ******0 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完成本招标项目的4条铝塑包装机生产线(片剂) 的(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软件、系统集成、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 考核 、 验收 ,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
2.6 交货期(最低基本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0 个日历天内供货 ( 供货时限要求 ) 、 ** 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将验收合格的货物交付买方。上述交货期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货物生产、运输、装卸、验收、交接、安装、测验、试运行、验收、撤离现场、验收资料递交等工作所需的时间。
质保期(最低基本要求):验收证书签署之日的次日起 **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仅接受所投标铝塑包装机生产线设备制造商参加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1.3投标人还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8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 |
联系人: | 熊老师 | 联系人: | 刘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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