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苇河镇镇内道路硬化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SG****G**************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 由 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尚发改发〔****〕**号文件 批 准 建设,建设资金为 国债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 出资比例为 9 0% :**% , 招标人为 尚志市苇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苇河镇镇内道路硬化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 尚志市 苇河镇 。
2.3建设规模: 改造机动车道******平方米,人行道建设****2平方米,设施带**0平方米,尚志市苇河镇新建雨水工程项目,新建d**0-d**0管线共**2m,新建路灯**3基,箱变3台,路灯控制柜3台。生态隔离带工程****平方米,栅栏**1延长米,临街院门更换**个(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总工期 **2日历天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
2.7定标方法:采用 票决定标法 (详见招标文件) 。
2.8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共计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 ****.**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 须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 项目负责人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并提供连续三个月( ****年**月至****年2月 )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同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及验证信息,验证信息包括验证码等(以账号登录方式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建办市函[****]**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及 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文件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负责人。
3.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号)文件 规定,以 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型规模 )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
3.4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5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本项目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 投标人是“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1.**7.**9.**:****/zzcxqqjl.jsp)被通报的欠薪企业, 且未整改完成的, 其投标将被否决 。
3.8投标期间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home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将被否决。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黑名单) 并在有效期内的,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 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 4 年 ** 月 ** 日 ** 时**分 至 **2 4 年 ** 月 ** 日 ** 时** 分 (北京时间,下同) 。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在线免费下载。
4 .3潜在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将投标文件电子版等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6.2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6.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hljggzyjyw.org.cn/BidOpening),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
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
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其中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后缀名为hljzbx版本。制作出投标工程量清单后缀名为hljtbx版本 。
3.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 。
7.评标、定标方式
7.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6、********;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尚志市苇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黑龙江省尚志市苇河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九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华润欢乐颂2栋3层3G**8号
联系人:佟先生
电话:**********9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