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中心城区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 韶山市中心城区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韶山市中心城区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韶发改审批〔****〕**5号 文件 , 项目代码为: ****-******-**-**-****** , 项目业主为 韶山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 为排水管道及排涝通道建设 ,项目总投资 约 ****万元 ,资金来源 和落实情况 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
1.2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名称: 韶山市中心城区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1. 2.2 建设地点: 韶山市中心城区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总投资为 **** 万元; 本项目主要对中心城区实施排水防涝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排水管道及排涝通道建设。其中:(1)排水管道工程:新建及改造DN**0-DN****雨水排水管网**公里。(2)排涝通道工程:新建及改造新颜路排涝沟渠1.5公里,3.6米(宽)*2.5米(深);新建及改造朝磨路排涝沟渠1.7公里,3米(宽)*2米(深);新建及改造韶山北路排涝沟渠2.3公里,4米(宽)*2米(深)。(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图纸)。
1. 3 工期要求: **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日历天,施工工期**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范围内的排水管道工程、排涝通道工程(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确认所包含范围为准) 。
1.5 质量要求:
1.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
1.5.2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年第**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 具备 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2)设计资质: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
2.3 拟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 市政公用工程 相关 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 资格 , 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5 拟任设计项目 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工 ;
2.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 7 投标人可 以 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 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 ** 其他要求:
2.**.1 、(1)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2)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4)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根据湘建建﹝****﹞**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2 、根据潭公管办 〔****〕1号 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 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 〔****〕**号 文件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 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3.**0.**:****/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3.**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 4 年 ** 月 ** 日9时**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交易服务-下载专区-工具下载- 湘潭市工程建设(住建、交通、水利、工业、代建)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6 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湘潭 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网 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网址:http://**2.**3.**0.**:****/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9.2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9.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鼓励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即投标人无须携带CA锁来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可以在自己的办公环境线上观看开标直播,同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使用CA锁登录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网址:http:\\**2.**3.**0.**:****\TPBidder\memberLogin),在“交易系统(住建)”栏目下找到“开标签到解密”功能菜单,找到对应开标项目进入。
9.4若投标人愿意前往现场解密,则须自备电脑和网络,投标人必须确保办公网络环境正常,由投标人网络问题造成的远程解密不成功,概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5建议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登录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QQ:**********。
9.6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9.7严格遵守《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湘建监督〔****〕**3号)文件相关规定。
招标人: 韶山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韶山市清溪镇枣园路
联系人: 熊先生
电 话: **********5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号新城庭院B栋1楼
联系人:胡光祥 、 段海燕、贺东红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