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勘察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勘察类相关专业是指:岩土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等勘察类相关专业。) 3、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信誉要求:自****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