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堰塘水库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堰塘水库建设项目 已由 上级 批准 建设,招标人为 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人民政府 ,项目业主为 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 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建设内容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堰塘水库总库容**.**万立方米、正常库容**.**万立方米,调洪库容2.**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为0.**万亩。工程等别为V等,为小(2)型水库。设计洪水标准采用**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年一遇。库区清淤护岸,库区公路改造,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涵管加固等 。
2.2建设地点: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
2.3计划工期: **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 4 年 ** 月,计划竣工日期:****年 ** 月。
2.4投资额:本项目建设投资额********.**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元, 设计 费 ******.** 元。
2.5招标范围:在项目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编制)、工程施工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
2.6标段划分: 划为1个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 。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发包人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3.1.2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水利厅最新的名单为准)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设计企业或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需提供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丙 级及以上资质,以及 测绘丙级 及以上资质。
3.1.4人员要求: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拟投入项目经理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拟投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拟投入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4 )拟投入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5 )拟投入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利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6 ) 关键岗位人员均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注: 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实行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拟派 所有人员均须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 明材料。
3.1.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 二 家单位联合,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必须为 施工 单位。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没有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截图打印加盖公章,需体现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 。
3.1.7 财务要求: 近二年(****年、****年)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为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共公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异议提出与答复
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
7.2.1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 邓先生 联系电话 : **********4
联系地址: 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政府院内
7.2.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 钟女士 联系电话 : **********3
联系地址: 萍乡市安源区翡翠城A栋B座**2室
7.2.3行政监督部门
萍乡市安源区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 ****-******5
7.2.4异议提出与答复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4
监督部门:萍乡市安源区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5
招标代理机构: 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3
****年 ** 月 ** 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政和支行
2、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玉湖路支行
3、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