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酉阳桃花源通用机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咨询服务 已由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同意启动实施 ,项目业主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自 招商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 可行性研究阶段咨询服务 (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天山堡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建设天山堡机场跑道、停机坪、指挥中心、办公及航站大楼、连接公路**公里及其它配套工程,规划建设菖蒲、龚滩、大板营、酉水河起降点, 拟建设酉阳桃花源通用机场为A1 类 通用机场 ,预留远期 民航 支线机场条件,总投资约7.5亿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5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 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涉及的 工作内容 及所有辅助性报告的编制 ,以及所有报审报批手续的完成,可研阶段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可研报告、飞行程序设计及飞机性能研究报告,可研评审会、立项批复;辅助报告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电磁环境测试、 障碍物测量、 用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覆压矿产资源调查报告、节能评估、占用林地评估、环境影响评估、水土保持评价、地质灾害安全评估、消防保障、节地评价、防洪治涝方案报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鸟类监测分析评估报告、初步勘察。
特别说明: 1. 以上工作内容为可研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根据项目审批需要,如需额外提供其他与可研阶段有关的报告(审批等),全部(含配套工作等)由中标人负责完成; 2. 本项目允许中标人对通用机场的各项报告(可研报告 和 飞行程序设计及飞机性能研究报告 除外 )向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委托编制或联合编制,但被委托或联合编制单位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3.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成果汇报、报审报批、军民航协调等工作。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 民航 行业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 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 | 代理机构: | 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源泉新路8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号**-1 |
联系人: | 曾老师 | 联系人: | 邓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