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南埔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道路工程-南埔路(环山北路-南华路)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泉州市丰泽区南埔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道路工程-南埔路(环山北路-南华路)(招标项目编号:泉建招字【****】**1号),现发布本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格式2内容修改为:
格式2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2 | **个月 | |
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3.7 | 中标合同价款的**% | |
3 | 分包 | 3.5.1 | 除专用合同条款第 3.5.2 项约定的允许分包,其余工程均不得分包。 | |
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合同总工期逾期的,每逾期1天罚款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累计计取损失费 | |
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合同总价款的**% 。 | |
6 | 预付款额度 | **.2.1 | 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总价的 **% | |
7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3.1 | 工程结算总额的3% | |
… | …… | …… | ……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 泉州市丰泽丰泉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盖章或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