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信息披露 | 1、据标的公司情况说明显示:侨城数字文旅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由深圳清立方未来媒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侨城卡乐农业旅游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峡谷城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并于****年3月**日在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为**0万元,其中:深圳清立方未来媒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为**0万元,认缴持股比例为**%,实缴出资额为**万元,实缴持股比例**%;深圳侨城卡乐农业旅游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0万元,认缴持股比例为**%,实缴出资额为**万元,实缴持股比例**%;重庆峡谷城文旅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0万元,认缴持股比例为**%,实缴出资额为**万元,实缴持股比例**%。截至****年3月**日,转让方及其他股东均未缴齐认缴出资额。,2、据评估报告载:(1)企业申报评估的资产全部为企业账面记录的资产,经评估人员清查,有COLD BAND等共计**个未入账的商标;(2)****年4月**日,重庆市黔江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标的公司签订了《微信小程序软件技术开发合同》,合同内容:开发客户小程序及PC管理端,合同金额**.8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年6月**日,共计收到该项目预付款8.**万元,尚有**.2万元未到账;经评估人员询问,目前项目尚在推进中,预计付款情况不详;评估人员已在预测年度策划服务收入进行考虑。据标的公司情况说明显示:侨城数字文旅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与重庆市黔江区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已完成微信小程序验收移交工作;同时,双方就终止合作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即双方完成验收后立即终止合同,支付已验收的合同款项**.**万元,后续1年期的运营服务不再由侨城公司承担,并扣除剩下的**%的合同金额(4.**万元)。目前,重庆市黔江区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剩余合同款项**.**万元暂未支付。(3)****年3月,深圳市山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标的公司签订了《山水国际旅行社数字化转型营销合作协议书》,合作内容为深圳市山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将线上旅游产品委托侨城科技公司独家运营且将抖音官方账号委托给标的公司独家经营;截止评估基准日****年6月**日该合同仍未实施。经评估人员咨询,该项目截至报告出具日仍未实施,终止可能性极大,故评估人员未在预测年度策划服务收入进行考虑。据标的公司情况说明显示:由于深圳市山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能积极配合侨城数字文旅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推进工作,该合作协议已于****年5月停止履行。(4)****年1月8日,标的公司与当燃国潮(北京)品牌文化有限公司签订《武陵黑猪项目合作协议》,约定标的公司与重庆市尚晨牧业有限公司成立品牌供应链公司,股权比例按照被评估单位**%,尚晨牧业**%。目前当燃国潮(北京)品牌文化有限公司已支付**万元项目合作费,但截止报告出具日,合同约定的品牌供应链公司还未成立;经评估人员咨询,该项目很可能终止执行,故本次仅在资产基础法中进行考虑,收益法未进行考虑。据标的公司情况说明显示:由于重庆市尚晨牧业有限公司原因,合作未能继续,已于****年**月结束该合作协议。, 3、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年2月财务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