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剑河县****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剑河县****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剑发改投资(****)6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项目法人为剑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 招标人为剑河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海柏纳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剑河县柳川镇、久仰镇、革东镇。 |
2.2 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0亩,主要内容含修建0.3米×0.3米灌溉渠0.**千米、0.5米×0.5米灌排渠0.**千米、宽3.0米机耕道**.**千米、宽2.5米机耕道0.**千米、宽2.0米机耕道2.**千米、宽1.0米生产路0.**千米、闸阀井4座、1立方米取水池5座、**立方米调节池3座、拦水堰3座、沉砂池1座、DN**0涵管**座、DN**0涵管6座、DN****涵管**座、高1.5米堡坎**2米、高2.0米堡坎****米、高2.5米堡坎**0米、农桥7座、高0.5米下田坡道9处、高1.0米下田坡道**处、护栏**3处,敷设PE**0级dn**管3.**千米,改建0.3米×0.3米灌溉渠8.**千米、宽3.5米机耕道**.**千米、宽3.0米机耕道2.**千米,加宽1.5米机耕道0.**千米,加宽弯道**处,设置回车道**处、会车道**处、公示牌9座、标识牌**块等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2.4 计划工期:**0 天。 |
2.5 标段划分:剑河县****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7.**7.**2.**:****/TPBidder)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7.**7.**2.**:****/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http://ggzyzy.qdn.gov.cn)上发布。 |
7.其他 |
其他补充说明:系统模板无法更改,以招标文件公告为准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剑河县农业农村局 | | 代理机构:贵州海柏纳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贵州省剑河县县府路8号 | | 地址:贵州省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金山大道1号A栋**层**号 | 联系人:潘盛平 | | 联系人:杨屏 | 电话:**********1 | | 电话:**********2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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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