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纺织西街(天骄路一经十四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二标段变更公告 | |||
招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心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东胜区纺织西街(天骄路一经十四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 | ||
招标项目编号 | E******************1 | ||
标段(包)名称 | 监理二标段 | ||
标段(包)编号 | E**********************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变更公告发出时间 | ****年3月**日0时**分**秒 |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 ||
是否变更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否 | ||
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 是;****年3月**日9时**分 | ||
变更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东胜区纺织西街(天骄路一经十四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二标段于****年3月**日通过《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文件的澄清(一次)。请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关注《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的“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文件。 变更内容如下: 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中当投标总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时,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报价清单章节或其他资料中提供投标报价说明材料(内容不限于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主要材料的价格合理性),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该说明材料缺乏说服力将否决其投标。若投标总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且未提供投标报价说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否决其投标的要求。 2、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3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9月**日;现变更为:计划工期:**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4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年9月**日。 3、原招标文件中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现变更为:****年**月**日 **时**分。 4、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告!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心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3月**日 | ||
招标人(章)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