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区防洪排涝设施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莲池区防洪排涝设施项目监理已由保定市莲池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莲发改审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莲池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保定市莲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莲池区防洪排涝设施项目监理 建设地点:位于保定市莲池区,保定市民营科技园区内凤栖街、龙翔路、科苑街、恒升路、幸安路和腾飞路六条道路。 项目规模:对保定市民营科技园区内涉及凤栖街、龙翔路、科苑街、恒升路、幸安路和腾飞路六条道路实施雨污水管道、路面恢复及配套附属工程。共改造雨水管网****m、污水管网****m,并实施路面恢复及配套附属工程。 建设内容包括雨污水管网改造、路面恢复、交通、绿化、照明等。 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期结束止 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年度或****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以开标当日投标截止后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总监(提供承诺函);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即监理大纲(暗标)的编制应按“投标文件暗标部分编制要求”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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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同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广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玉兰大街**9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号双维大厦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晓东 | 联系人: | 张洋 |
电话: | **********0 | 电话: | **********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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