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阜阳市颍上县毛桥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一期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阜阳市颍上县毛桥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一期工程
二、项目编号: YS****GC****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现变更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正为:****年3月**日9时**分。
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此公告为准。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