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年-****年如皋口岸查验单位通勤车租赁服务
2.项目编号:JSZC-******-NTWY-C****-****
3.预算金额:人民币**5万元(**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8万元(**万元
5.采购需求:如皋市口岸办公室需租赁3辆大巴车(其中
6.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
4.
(1)供应商应具有往返南通城区、如皋城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提供本项目使用的大型客车应为本公司所有,提供《车辆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并盖章。
(3)供应商应设有“客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平台,并安排专职人员监控车辆运行,需提供佐证照片。
(4)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燃油型,国家排放标准应不得低于国五;电动型车辆,续航里程≥
(5)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6.
7.
1. 时间:****年**月
2.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3. 方式: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
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开启时间:****
开启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模式,
(1)“苏采云”系统的网址为:
(2)
(
(4)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5)操作系统至少
(6)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得超过
2.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 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磋商,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务必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得有关响应文件编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进一步的资料。供应商踏勘现场自行得出的结论和解释由其自己负责。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现场踏勘的交通、食宿由供应商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名 称: 如皋市口岸办公室
地 址: 如皋市长江镇华江大道**号
项目经办人姓名: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 **********5
名 称: 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八号如园商务大厦十七楼
项目经办人姓名: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