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平湖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EOD)—东平湖沿湖生态缓冲带及人工湿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为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 东平湖文化旅游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 、 采购、 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 东平湖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EOD)—东平湖沿湖生态缓冲带及人工湿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DP-GC-********-**
2.3建设地点: 东平县 老湖镇。
2.4建设内容: 本项目 为东平湖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EOD)—东平湖沿湖生态缓冲带及人工湿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在东平湖东岸修复沿湖缓冲带******㎡,约**0亩(其中边坡草皮**0亩,灌木绿篱**0亩);因地制宜建设、恢复人工湿地******0㎡,约****亩 。
2.5计划工期:**5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为 准。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
2. 7 招标范围:
包含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合格证 、 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 等),工程施工,现状处理,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 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万元 ,其中施工费:****.**万元,设计费**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 具备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丙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采购及施工 能力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 、 义务 和职责分工 ;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 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 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 投标 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原联合体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投标 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年3月 9 日至 ****年3月 ** 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 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 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 4 年 **月**日** 时 ** 分 (北京时间) 。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平湖文化旅游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贯中大道路北气象局院内
联系人: 刘科长
电 话: ****-******0
代理机构: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号
联 系 人: 周经理、陈经理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 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 (质疑) 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经理、陈经理 联系方式:****-******2
8.4监督单位: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
联系电话:****-******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