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梁平区朝阳中型灌区工程 ( 输配水 一标段) 已由 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梁平发改发 [ **2 4]** 号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年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 项目法人 为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人为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梁平区文化镇,龙门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0m3高位水池一座、安装各级管网****7.5m、以及新建闸阀井及其他渠系构筑等 。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 ** 0 6 2 ** .2 元。
2.4 招标范围: 重庆市梁平区朝阳中型灌区工程 (一标段) 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发布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 个月 。
2.6 标段划分(如有): 重庆市梁平区朝阳中型灌区工程共4个标段,本次对输配水一、二标段进行招标。
2.7 其他: 每家单位仅可对 重庆市梁平区朝阳中型灌区工程 ( 输配水一标段 ) 重庆市梁平区朝阳中型灌区工程 ( 输配水二标段 ) 中的任意一个标段 进行 投标,若同时参与2个标段投标 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不进入评审。为保证项目进度本次中标企业不得对 重庆市梁平区朝阳中型灌区工程 其他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无效,不进入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忠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
联系人: | 刘豪 | 联系人: | 殷亚非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