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沙田路西延线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根据清发改投审〔****〕**号批准,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现对清远市沙田路西延线道路工程 进行设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沙田路西延线道路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招标单位: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3
地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建设大厦B座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练工 联系电话:**0-********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富石路**5号4梯**7-**2房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2
四、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清远市沙田路西延线道路工程
2.招标项目名称:清远市沙田路西延线道路工程设计
3.工程地点:清远市清城区。
4.工程规模:沙田路西延线位于清远市清新区豪源湖畔南侧,线路呈东西走向,本次项目设计起点为西起现状环城路,终点为东至规划的旅游大道,路线全长约 **3.**3m,规划红线宽度 ** 米,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 **km/h。(具体规模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设计任务书为准)。
五、招标类型和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报审报建及招标配合服务、现场设计服务与技术指导。
六、招标控制价约为: ******.** 元。
七、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疑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八、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任一项设计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甲级;
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资质甲级;
d、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且须具备市政工程类(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提供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评标时以评标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十、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十一、本公告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二、补充说明:
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3.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函的内容和格式应当按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清远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函范本》(详见附件)填写完整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3
地 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