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土地出让规划类费用—规划服务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 ****年土地出让规划类费用—规划服务费
二、预算金额 **0万(折扣率报价)
三、项目概况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工作要求,实现全市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五统筹”,制定储备计划,制定出让计划,拟定出让方案,确定出让价格。
四、包组属性 服务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1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二次)
七、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中标单位需按照土地储备中心的工作要求,对出让地块、拟出让地块、收储地块、拟收储地块开展规划服务工作。具体内容为:
1.沈阳市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依据《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合理制定城市年度出让计划。包括沈阳市土地市场、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用地规模分析等。该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应通过市土委会审议。
2.沈阳市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依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依法组织土地前期收储以备供应工作,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部署,编制包括沈阳市存量储备土地情况、储备计划规模、资金安排等。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应通过市土委会审议。
3.全市已储备地块项目数据库更新维护,构建全市已储备项目数据库,对项目库定期维护、更新。对地块用地范围、用地性质、净地情况、位于重点板块等信息实时更新。
4.经营性用地储备、土地市场出让方案编制和服务:对全市经营性用地开展储备及供地服务,包括储备前及出让前对全市各区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区位、规划、开发边界等方面核实,编制各地块出让方案,以及相关汇报材料编制、图纸绘制等。
5.由于全市土地市场的需要,向竞得人提供“一次性供图”服务工作。依据规划控制线划定,是以明确的拟交易地块周边道路、绿化、基础设施等强制性规划控制线位置作为核定地块面积的基础,向竞得人提供电子及纸质地块信息图,满足其开发前期准备工作。
十、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按照《辽宁省城市规划设计行业收费标准》(辽规协[****]**号)对应收费标准*折扣计费,按实际完成量付款;
2.每半年付款,对当期完成工作进行核定、结算。
3.验收通过后,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实际工作量核定单、发票支付。以财政资金到位为支付前提。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