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里水河大朗湾、福南湾调蓄湖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里水河大朗湾、福南湾调蓄湖改造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里水河大朗湾、福南湾调蓄湖改造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0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是将大朗湾、福南湾断头涌及鱼塘按规划改造为调蓄湖,并配套排水涵闸。新建岸线约6.**公里,新建排水涵6座;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5级,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打通大朗湾、福南湾断头涌,改造成调蓄湖,湖底高程为-1.5m,并新建福南涌1#排水涵、福南涌2#排水涵、大朗一涌排水涵,大朗二涌排水涵、鹅溪涌排水涵及水表涌排水涵,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单位工程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0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且还应提供:①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厅)官方网站的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或打印件;②核准公告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核准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 对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大于或等于**0万的水利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工程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6.1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6.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3 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7.对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7.1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7.2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 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或以上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或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号),尚处于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同类或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完)工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时间为准)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万元或以上的同类或类似水利工程【同类或类似水利工程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堤防工程(包括新建堤防或堤防加固整治工程)”、“河道(河涌)整治、清淤工程”、“中小流域治理工程”的施工或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施工业绩,业绩证明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核准的方为有效)、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资料,以竣(完)工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时间为准,并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工程业绩应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否则不予认可。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年3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业务咨询电话:****-********、****-********。 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6-3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2.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6-3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泓安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邓岗社区月池路6号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张迎标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1栋****、****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肖明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工程编号:GC****(NH)WZ****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3.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合格或以上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其他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