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屏南县总医院扩容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一期)—新建工程(施工)”投标有效期的告知函
招标编号:E******************3
各投标单位:
屏南县总医院扩容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一期)—新建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3)因投诉处理事宜尚未完成,对投标有限期做相应延长,延长至投标截止时间后**0日历天(即投标有效期截止至****年6月8日)。请各投标人接到本通知后于****年3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年3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未回复的视同同意延长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到期后失效。
招标人:屏南县总医院(屏南县医院)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3月7日
投标有效期延长确认函
致:屏南县总医院(屏南县医院)
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同意/不同意)屏南县总医院扩容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一期)—新建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3)投标有效期延长为“投标截止时间后**0日历天”的要求。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请将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将原件邮寄至福州市六一中路红星商住楼北楼派柏云酒店入口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