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曙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以及区级河湖长责任河湖健康评价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HSWT**3
项目名称:海曙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以及区级河湖长责任河湖健康评价项目
预算金额(元):******0
最高限价(元):******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海曙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以及区级河湖长责任河湖健康评价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及区级河湖长责任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对河湖水文、水质、形态、生物、社会服务、河湖管理六方面进行分析,并填报相应河湖健康档案。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原则上提交海曙区河湖健康评价报告初稿的时间不得晚于****年9月**日)。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的政策:
2.1.1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1.2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tzgg/******.jhtml办理具体业务。
2.2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2.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2.2标前准备: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3投标文件制作:
2.2.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0。
2.2.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2.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4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5供应商如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需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5.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鄞州区泰康中路**8号广融大厦**B楼**。
收件人:韩帅 联系方式:****-********。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5.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每家投标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2.7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浙江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lvbang.cn/)。
2.8本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河湖管理中心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褚亚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泰康中路**8号广融大厦**B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科斌、韩帅、陈麒麟、鲁易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丁柳茜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海曙区天之海大厦海曙财政局**4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