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年潼南区公路及附属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程 已由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潼发改审【****】**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事务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潼南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该项目主要为国省干线边坡水毁防灾提升整治、普通干线公路(含县道、旅游公路)水毁、农村公路桥梁水毁、各镇街农村公路水毁等工点设计 ( 具体详见清单附件 )
2.3 ? 本次招标项目 投资估算金额: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估算 金 额: **3万元
2.4 招标范围 及标段划分 :
2.4.1 招标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必要的地质勘察、概算 编制 、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对业主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包括协助业主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提供质量合格的成果文件,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
2.4.2 标段划分 : /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签合同后 **日历 天 内 提交 勘察 设计成果 。
2. 6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 1 )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 专业类 (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 。
( 2 )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③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事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永安信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古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5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