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太浦河北窑港船闸挡墙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 “ 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 4 年 3 月 ** 日 9 点 ** 分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SZC-******-SZHS-C****-****
2.项目名称: 太浦河北窑港船闸挡墙维修工程
3.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询价
4. 采购预算 : 人民币壹佰肆拾叁万伍仟柒佰肆拾元玖角叁分元整(小写:******0.**元)
5. 最高限价: 人民币壹佰肆拾叁万伍仟柒佰肆拾元玖角叁分元整(小写:******0.**元)
6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太浦河北窑港船闸挡墙维修工程 ;
( 2 )工程规模:闸室墙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 3 )工程地点: 太浦河北窑港管理站 ;
(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5 )施工工期: **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
( 6 )质量要求:合格;
( 7 )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8 )技术要求、图纸;
1)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
2)设计图纸;
3)工程量清单;
( 9 )质量保修期: 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7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苏财购[****]**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中小微企业划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以上(含 贰 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或以上)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注: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落实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响应)。
①水利工程其合同工程量已完成**%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项目 负责人 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⑥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0天(含)。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 4 年 3 月 7 日至**2 4 年 3 月 ** 日 。
2.报名: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1.shtml)。
4.CA办理:“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号政府服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窗口,窗口电话:****―********)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0;
CA技术咨询电话:**0-**8-****;
签章使用问题:**5-********、**5-********、**********7、**********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QQ:**********、**********、********5。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上传)
截止时间:****年 3 月 ** 日9:**时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
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2 .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 . 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工程运行中心 ;
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益和路**8号 ;
联系方式: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鹿山路**9号 ** 幢 **8 室 ;
联系方式: ****-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悠、谢东宏 ;
电话: ****- ******** 。
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