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林抚育提升项目(祖厉河源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林抚育提升项目(祖厉河源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吉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及自治区财政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0% ,招标人为西吉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西吉县田坪乡、红耀乡、马建乡、震湖乡4个乡镇;
建设规模:项目涉及西吉县田坪乡、红耀乡、马建乡、震湖乡4个乡镇,实施水土保持林抚育提升面积****.**亩,裁植苗木**.****万株。其中:
1.田坪乡: 实施面积****.**亩。栽植各类苗木5.****万株,包括云杉3.****万株,油松2.****万株。
2.红耀乡:实施面积****.**亩。裁植各类苗木4.****万株,包括云杉2.****万株,油松1.****万株,山杏1.****万株。
3.马建乡:实施面积****.**亩,栽植各类苗木3.****万株,包括云杉1.****万株,油松0.****万株,山杏0.****万株。
4.震湖乡:实施面积**6.**亩,栽植各类苗木1.****万株,包括云杉0.****万株,山杏0.****万株。
工期和养护期:工期:**日历天;养护期:1年(养护期至竣工结算审核结束);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施工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①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林抚育提升项目(祖厉河源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施工标段;
②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林抚育提升项目(祖厉河源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施工标段-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园林绿化/林业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起至****-**-**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吉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城西什字南街**号
联 系 人:马晓龙
电 话:**********7
传 真:/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长城花园**号楼1-2号营业房**6室
联 系 人:窦超
电 话:**********5、**********5
传 真:/
邮 箱:/
宁夏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